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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税务局:免税农产品抵扣进项税

免税农产品抵扣进项税

留言时间:2021-06-24

纳税人所属地

江苏

问题内容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做零售的,从农民、农村专业合作社采购了鲜活肉蛋,问:进项税做了计算抵扣,但是我司销售时是免税的,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江苏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6-25

答复内容

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苏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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