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业税
留言时间:2021-06-24
纳税人所属地
江苏
问题内容
营业税变成增值税 怎么附加税申报表有营业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江苏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6-25
答复内容
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4号)附件规定:“11.第4栏“营业税”,填写本期补缴以前年度的营业税税额,其附加不适用减征规定。”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苏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