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江苏***粉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7-12 17:01 来源: 宿迁市税务局
江苏***粉业有限公司: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陈勇、顾珊珊
联系电话:0527—84380507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江苏***粉业有限公司.doc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年7月12日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宿税稽一税通〔2021〕6号
江苏***粉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534179T)
事由:你单位向临沂市兰山区***木业板材厂等多家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资金回流现象,涉嫌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
通知内容:1、请该项业务具体经办人员于2021年7月16日前到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发展大道新华书店北裙楼207室)依法接受问询。2、请于2021年7月16日前提供该项业务签订的销售合同等原件。3、请于2021年7月16日前提供该项业务相关的运输合同及凭据、运费结算等资料原件。4、请于2021年7月16日前提供该项业务相关的产品出库单、入库单、交接单等原始凭证。5、请于2021年7月16日前提供该项业务相关的对方厂家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货运司机姓名及联系方式、车牌号。
税务机关(签章)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