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常州四季置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2-10 13:31 来源: 武进区税务局
常州四季置业有限公司:
因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事项通知书》(武税二税通〔2021〕1号)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同送达。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延政中大道23号 联系人:梅晓春 陆文峰 联系电话:0519-89857701)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武税二税通〔2021〕1号)正本。
附件:常州四季置业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武税二税通〔2021〕1号).docx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2年2月10日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武税二税通〔2021〕1号
常州四季置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41255585275XK)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第49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6〕第362号)第七十三条
通知内容:你(单位)2011年3月1日至2020年9月17日的应缴纳税费款(大写)叁仟陆佰贰拾玖万肆仟肆佰壹拾叁元陆角陆分(¥:36,294,413.66)元,限2021年9月28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具体欠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元
是否正常申报逾期未缴纳:是
你(单位)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通知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 第二税务分局
二O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联系人: 梅晓春 陆文峰
联系电话:0519-89857701
税务机关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延政中大道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