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军人证减征个税
留言时间:2020-04-09
咨询对象
江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本人于2018年在部队评得八级残疾。
如今在地方企业上班,怎样才能享受到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征个人所得税。
在2019年个人所得汇算的时候,个人所得税app当中可以添加享受优惠证件,但我的残疾军人证的证号与普通残疾军人证证号不同,怎样才能在汇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候,享受到残疾军人证带来的优惠。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10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如您有减免税事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可以点击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的“减免税额”新增相关信息。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