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个体户登记 申报问题
留言时间:2020-04-26
咨询对象
江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你好,我是个体户,4月8号领取的营业执照,4月10办理的税务登记,是季度申报,请问我4月份需要季度申报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4月征期征收所属期为1至3月的税款。如您1至3月没有发生纳税义务无需申报。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