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汇算清缴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0-04-23
咨询对象
江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是单位税务会计,在进行单位员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发现申报数据有错误,存在多计或少计收入的问题。
问题:
1.如果因少计收入少缴税款,能否不通过企业更正申报,通过员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按照正确数据申报,然后补缴税款?如果支持这种操作,是否可以理解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对上年收入的修正,只要员工如实在汇算清缴申报,可以规避企业更正申报带来的滞纳金?
2.如果因多计收入多缴税款,也通过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给员工?因为可减小更正申报的工作量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3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果是由于申报错误、与实际不符而导致多缴或少缴的,可以选择当期办理更正申报申请退税或补缴;如果是未及时报送或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导致多缴税款的,由于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累计预扣法申报纳税,纳税人可通过扣缴义务人在补充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信息的下月办理预扣预缴申报时,申报享受,准确缴纳预缴税款。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