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只育肥是否需要征税
留言时间:2020-06-21
咨询对象
江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个人小猪场,能养600头。抓过来的小猪苗,养5个月出栏200多斤,请问是否需要交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2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符合条件才可以免征,如果不符合按实际税率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