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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税务局:合同含税金额还是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基数?

合同含税金额还是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基数?

留言时间:2020-07-07

咨询对象

江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请问购销合同、工程合同、租赁合同等的印花税是按照含税金额还是不含税金额作为计税基数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7-0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立合同人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立合同人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立合同人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立合同人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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