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叶税纳税地点咨询
留言时间:2020-07-26
咨询对象
江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假如烟草公司经营地址不在烟叶收购地那里,异地购买烟叶,税法上说申报缴纳烟叶税要在收购烟草地当地税务机关缴纳,是否可以在公司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烟草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7-2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四号)规定:“ 第七条 纳税人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烟叶税。”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