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金无偿借贷免征增值税政策是否会延期
留言时间:2021-01-12
纳税人所属地
江西
问题内容
针对税局前期发的“自2019年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缴增值税”,想请问2021年是否有延期的打算,1月份是否会明确发文,如果没有延期,公司间借贷应该从2021年1月份开始正常计提利息缴纳增值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1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的提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目前暂未延续该政策,请您关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西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