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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税务局:项目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不同,是否需要在机构所在地补缴差额?

项目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不同,是否需要在机构所在地补缴差额?

留言时间:2019-03-18

纳税人所属地

江西

问题内容

项目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不同,是否需要在机构所在地补缴差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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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3-1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一、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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