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江西  >  江西省税务局:个人代开建筑类发票?

江西省税务局:个人代开建筑类发票?

09-30 个人代开建筑类发票 我要评论

个人代开建筑类发票

留言时间:2019-08-16

纳税人所属地

江西

问题内容

您好!个人代开建筑服务类发票除了备注开票人信息外也需要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地址”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8-16

答复内容

江西省(区、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