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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税务局:燃料油发票问题

09-30 燃料油发票问题 我要评论

燃料油发票问题

留言时间:2019-12-05

纳税人所属地

江西

问题内容

上家给我开了燃料油的发票,我卖给下家同样燃料油的发票可以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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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0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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