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溢价缴纳增值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0-02-25
纳税人所属地
江西
问题内容
你好,我司为一家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019年8月我单位对一家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进行投资,后因被投资单位融资计划有变,我单位于2020年2月份退出,经各方约定,由被投资单位返还投资本金,并按7%收益率计算溢价,请问针对投资溢价部分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0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投资如涉及金融商品转让则需要缴纳增值税。如不涉及仅为收回投资不涉及增值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