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二号)
发布日期:2021-05-07 10:15 信息来源:财政监督局
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赋予财政部门的行政管理监督职责,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2020年省财政厅开展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了3家会计师事务所。
经查,个别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存在缺陷,执行审计准则不到位,执业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为:会计师事务所未完全树立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审计程序不到位,往来款项的函证执行不到位、披露信息不完整、未对年末大额银行存款实施函证或替代审计程序、各科目抽查会计凭证记录流于形式等。
上述行为,违反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九十七号)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款和第五十四条之规定。
省财政厅依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和第六十九条规定对检查的其中1家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