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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税务局:契税减免资料

契税减免资料

留言时间:2021-07-30

纳税人所属地

江西

问题内容

我查询到办税指南的申报享受税收减免里的

28棚户区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减按1%征收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011719,政策依据:财税〔2013〕101号),应报送:


(1)棚户区改造相关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2)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3)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对家庭成员信息证明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对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这一项在文件里没有提“家庭唯一住房”的条件,为何还要提供第(3)(4)项资料?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8-0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的提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全国办税指南-申报享受税收减免事项需报送资料第28项规定:“棚户区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减按1%征收契税(减免性质代码:15011719,政策依据:财税〔2013〕101号),应报送:

   (1)棚户区改造相关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2)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3)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对家庭成员信息证明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对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对于上述(3)、(4)项资料,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对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西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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