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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税务局:转型为软件企业后的获利年度界定

09-29 软件企业 我要评论

江西省税务局:双软企业关于获利年度的界定

日期:2019-08-27

来源:江西省税务局

        问:软件、集成电路企业应从企业的获利年度起计算定期减免税优惠期。关于软件企业的获利年度,是指软件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盈利年度。如果转行业的企业,从运输业转入软件行业,如何界定获利年度。例如公司2016年成立,2016年公司不盈利,2017年公司盈利,2018年之前公司原先不是软件企业(公司生产和经营与软件行业完全不相关)。2018年公司转型成为软件企业,转型后获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18年盈利,两免是2018年、2019年,还是2017年、2018年?

       答:软件企业的获利年度,是指软件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的纳税年度,包括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年度。因此,您企业若是2018年为软件企业并且2018年盈利,则两免年度是2018和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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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乎网注:为减少争议,建议新设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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