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税务局: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
日期:2019-10-12
来源:江西省税务局
问: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有属地原则吗?比如南昌人在南昌发生的业务可以到九江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吗?
答: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