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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会经费减免、缓缴方面有哪些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会经费减免、缓缴方面有哪些规定?

留言时间:2020-12-02

纳税人所属地

内蒙古

问题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会经费减免、缓缴方面有哪些规定?内工发【2019】19号文件怎么能找到?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02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工会经费不得减免。

缴费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连续三个月(含)以上发不出工资的,可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缓缴工会经费,旗县(含)以上税务局应会同同级总工会在10个工作日内批复。缓缴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相关书面材料包括申请缓缴工会经费报告、当期财务报表及银行存款账户对账单。

内工发〔2019〕19号属于依申请公开文件,建议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内蒙古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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