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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单一饲料腐植酸钠免税政策

单一饲料腐植酸钠免税政策

留言时间:2019-04-25

纳税人所属地

内蒙古

问题内容

单一饲料腐植酸钠全国共有27家生产企业,同行业在其他省份都能办理免增值税事宜,我们内蒙古自治区的企业如何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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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4-26

答复内容

欢迎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网站,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规定:“一、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一)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

   如您符合上述文件规定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

   上述答复仅供参考,具体办理建议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如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拨打内蒙古12366,感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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