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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转让无产权车位是否缴纳印花税

转让无产权车位是否缴纳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1-05-07

纳税人所属地

内蒙古

问题内容

请问转让无产权车位的使用权,是否缴纳印花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5-08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因此,销售无产权的车位,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应贴花。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内蒙古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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