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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我们发蒙!售楼部的房产税

09-29 我要评论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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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问:我公司售楼部后期交付使用了要缴纳房产税,请问计入房产原值里的土地成本怎么计算,是根据售楼部的占地面积乘以每平米土地成交价计算嘛?

答:欢迎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网站,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答复如下: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规定:“ 二、(二)房产用地的价值计入房产原值 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税费。对买地建房的,应将有关地价结转计入房产原值征缴房产税;对直接购买房地产的,按买价确定房产原值,征缴房产税。”对于一宗土地上既有售楼部也有其他建筑物的,针对于售楼部的地价是否按售楼部的占地面积乘以土地单价计算还是这一宗土地地价都计入没有具体解释,建议咨询税务机关。    

上述答复仅供参考,具体办理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如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拨打内蒙古12366,感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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