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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税务局:关于在中心城市创建“蒙古城”商场的建议!关于对呼伦贝尔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总编第20039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51231-9/2020-12948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标题 关于对呼伦贝尔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总编第2003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15日 10:58

关于对呼伦贝尔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总编第20039号提案的答复

满良、满山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中心城市创建“蒙古城”商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内党发[2018]23号),明确加大减税力度,实行减税和免税有关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执行以下税收政策:

  (一)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房产税从价计征的减除幅度由10%调整为30%;

  (三)各市、旗、区按照现行标准的80%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

  二、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制定下发了《关于我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相关地方税费的通知》(内财税[2019]113号),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我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目前,全市各旗、市、区税务局均已严格落实了上述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政策。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注,请一如既往地关心税收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

 2020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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