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人在两处取得收人个人所得税问题
留言时间:2019-12-20
咨询对象 宁波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A公司和B公司是母子公司(均是独立法人),有业务员同时受雇于A公司和B公司,均与两家签订了劳动合同,业务员在A公司做业务取得固定工资何业务奖金提成,业务员在B公司做业务仅取得业务提成奖金,请问业务员在B公司取得的业务提成奖金可以按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吗?年度终了再按二处取得收入再做汇算清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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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20
答复内容 国税发〔1994〕89号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请您根据以上规定,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