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5名管理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地点,在上海还是在宁波?
留言时间:2019-12-12
咨询对象 宁波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上海建工集团,在宁波新设一个项目部,非法人单位,同时派遣15名人员到宁波项目部工作。这15名人员的劳动关系都在上海建工集团。其中,5名管理人员的工资由上海总公司直接支付并代扣代缴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其余10名一般人员的工资由宁波项目部支付并代扣代缴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请问,这5名管理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地点,在上海还是在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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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16
答复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所以,这5名管理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地点在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