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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税务局:建筑企业外地预缴时带征了个税,请问带征个税能否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带征个税能否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留言时间:2021-08-17

纳税人所属地

宁波

问题内容

建筑企业外地预缴时带征了个税,请问带征个税能否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8-18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不能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宁波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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