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境外公司代付的通讯费是否要代扣代交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0-04-29
咨询对象
宁波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老师:我公司为宁波的公司,其中有两位员工由总公司委派,其使用手机由总公司提供,总公司在境外,现在总公司向我司收取为两位员工支付的手机费用,请问支付该费用是否要代扣代缴增值税?依据是什么?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9
答复内容
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财税【2016】36号附件1. 第二十条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您的该业务应该需要按有形动产租赁的税目进行扣缴。简易具体业务您也可以请您的主管税务局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