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业2021年是否继续免税
留言时间:2021-02-04
纳税人所属地
宁波
问题内容
生活服务业2021年是否继续免税?财税【2020】28号规定免税政策截止日为2020.12.31。在2021年未出台正式文件前,2021年生活服务业收入是否可以开具专票?2021年1月生活服务业收入开具的专票如何处理?针对以上疑问,请给予答复,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2-05
答复内容
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待正式政策文件下发后,以文件具体规定为准,在此之前暂时继续执行。享受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开具有税率的专票:建议冲红并开具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