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收益是否影响小微企业认定?
留言时间:2019-09-09
纳税人所属地
宁波
问题内容
我公司今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6万,从美国联营企业分回利润337万,是否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条件?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10
答复内容
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根据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收到从美国联营企业分回利润337万是需要计入利润总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应纳税所得额23栏是13栏利润总额减14栏境外所得,这样就符合小型微利的条件。年终汇算清缴后办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