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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税务局:公司迁移需要带些哪些资料?公司账面利润是否需要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迁移

留言时间:2019-11-06

纳税人所属地

宁波

问题内容

我公司.从镇海迁移到奉化,工商已经变更.账簿延续,员工方面,除了个别镇海人,嫌路远不想去,在奉化新招了几个工人,其他人员,包括管理层和骨干人员,都没有变动.请问.税务迁移如何办理?需要带些哪些资料?公司账面利润是否需要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谢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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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1-06

答复内容

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税务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变更。

申请材料目录

《变更税务登记表》1份

纳税人信息变更的证明文件1份

迁出地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

注:1.请各位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按照《办税指南》中所涉及的相关表单的规定携带或事先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印章。

2.报送资料如为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3.我市目前正积极推进实名办税工作,敬请各位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注意携带相应身份证件用于查验。

企业所得税无需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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