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缓缴2022年度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办理流程指南(适用缴费企业)
发布时间 : 2022-04-27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依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稳链纾困助企若干措施的通知》(甬政办发〔2022〕13号)和《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缓缴期限不超过3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间保留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一、申请对象
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企业。
二、申请时限
可申请缓缴的费款所属月份为2022年4月-2022年10月,医保费缓缴应按月申请。为及时获知缓缴审核结果,避免逾期缴费,企业应在当月申报缴款期限日前,且提前2个工作日提交医保费缓缴申请。
三、缓缴期限
可申请医保缓缴的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缓缴费款须在2022年12月征期结束前缴清。
四、办理流程
(一)完成缴费申报,确定应缴金额。企业应先完成当期社保缴费申报且不发起医疗保险费扣款,确定应缴金额,据此填写申请缓缴的金额。
(二)提交申请资料。申请缓缴的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约,按要求填写申请理由、作出补缴承诺,提交《宁波市缓缴2022年度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申请表》(见附件)及佐证材料。
(三)获知审核结论。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告知缓缴办理审核结果。
五、申请渠道
申请缓缴的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场所递交申请资料;也可与主管税务机关预约,通过各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非接触式”方式递交申请。
六、申请表填写
(一)申请延期缴纳医保费情况信息
为简化填表,申请缓缴的企业在完成缴费申报后,将征收品目合并至险种填写;险种和金额信息也可由税务机关根据缴费申报信息查询后代为填写。其中:
1.“费款所属时期”按当期缴费申报表的费款所属月份填写。
2.“申请延期缴纳费额”按当期《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医保应缴费额合计金额填写。
3.“申请延期缴纳期限止日”按政策规定期限结合本企业实际需要填写。本次申请延期缴纳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且不晚于2022年12月15日,期满后不再办理续缓。
(二)当期货币资金余额和当期应付工资额
由申请企业如实填写,并提供银行对账单、工资单等佐证资料。
(三)申请延期缴纳医保费理由
1.申请理由。可参考以下模板,具体按企业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申请理由模板:“目前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是: XXXXX……(比如开工不足X%、营收或利润下滑X%等);产生的后果是:XXXXX……(比如现金流短缺、工资无法发放等)。上述情况导致我企业无力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特申请延期缴纳2022年X月(费款所属期)医保费。我企业承诺上述情况真实,并承诺在X月X日前完成补缴手续。”
2.如实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办理人员信息,并盖企业公章。
如需了解申请缓缴相关政策,可拨打12366或向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各区县(市)税务局咨询;缓缴相关的医保待遇政策,可拨打12345。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