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青岛  >  青岛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印花税按次申报所属期怎么选择?

青岛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印花税按次申报所属期怎么选择?

83.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印花税按次申报所属期怎么选择?

发布时间: : 2021-08-30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印花税按次申报所属期怎么选择?

答:在“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栏次填写印花税应税合同签订日期,系统会自动带出税款所属期。例如在3月10日签订一笔购销合同,在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表中“按次申报”一栏,“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栏次填写印花税应税合同签订的日期(3月10日),系统会自动带出税款所属期(3月10日-3月10日)。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