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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税务局:如何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源明细变更?

84.如何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源明细变更?

发布时间: : 2021-08-30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如何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源明细变更?

答:房产税:点击“应税明细”——“变更”录入相关信息以及“变更时间”(录入时间后信息从次月生效)——“保存”。

城镇土地使用税:点击“应税明细”——“变更”录入相关信息以及“变更时间”(录入时间后信息从次月生效)——“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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