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租专项附加扣除填写
发布时间:2022-12-21 09:12 来源 : 上海税务
留言时间:2022-12-20 15:12
留言标题:换租专项附加扣除填写
留言内容:我今年年中换租造成中间有两个租赁月份重叠的情况,请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填写相关信息?
答复时间:2022-12-21 09:12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您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存在租赁期有交叉情形的,在填写租赁日期时应当避免日期有交叉。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确需修改已填报信息的,需联系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修改。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相关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