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增值税应适用哪项税目、税率?
留言时间:2019-11-21
纳税人所属地
山西
问题内容
我公司是PPP项目公司,与政府实施机构住建局签订PPP特许经营合同,政府授权公司负责该项目投资、建设、运营,项目建设内容为市政道路及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负责运营维护,运营期20年,运营期每年政府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作为项目公司投资回报。
可用性服务费包括项目建设投资、融资成本、税费、其他支出及必要的合理回报。运维绩效服务费包括维护成本、税费、其它及合理的回报。
现在主要是可用性服务费部分有疑异。收到可用性服务费应如何进行收入定性,增值税销售额如何确定、应适用增值税哪项税目、税率,请税务部门能予明确,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1-25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建议您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具体注释,结合具体业务进行定性。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