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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不提供账本依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深圳市X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2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深圳市X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2户)

发布时间:2020-06-12 10:14:3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X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2户: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的税务违法行为作出税务处理,因你单位为非正常户、已走逃失联、不在注册地址经营,导致稽查文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我局将以下文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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