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你也可以拿到信用A!
深圳税务 2022-07-13 17:53 发表于广东
方法一:电子税务局申请
路径:
【办税桌面】-【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补评】
操作:
(1) 填写申请表
纳税人基本信息由系统自动带出,且不可编辑,申请原因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下拉选择,确认信息无误,点击下一步。
(2) 预览提交
申请提交后,后台转为全流程无纸化进行业务受理。
(3) 提交完成后,可进入网上申请文书进度查询中查看当前业务办理进度。
(4) 点击查看详情,可看到申请资料明细。
Tips:
1. 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自愿申请补评,申请原因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未予纳税信用评价的原因有疑问”栏次;
2. 纳税人可在网上申请文书进度查询中查看当前业务办理进度。
方法二:
办税服务厅申请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
扫描下方二维码可下载表格
▼
在2022年底前,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对上个完整评价年度(即2021年)发起补评。参评后,2021年度之前的纳税信用级别不再评价,分支机构在存续期间适用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
举例子:
1. 某集团企业A地分公司,2022年5月申请银行贷款,需要A地分公司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则A地分公司可以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参加2021年度纳税信用补评。
2. 某集团企业A地分公司,2023年1月申请银行贷款,需要A地分公司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则A地分公司可以在2022年度纳税信用结果发布(一般为2023年4月)后至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参加2022年度纳税信用补评。
Tips:
1. 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按照自愿的原则参加信用评价的,补评后不得转不参评。
2. 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参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评工作并向纳税人反馈结果。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动态管理结果查询模块】进行查看评价结果。(路径:【我要办税】-【纳税信用】-【动态管理结果查询】)
来源:深圳税务
供稿:纳税服务处、第三税务分局、深圳税务融媒体中心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