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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企业与自然人今年8月份签了借款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2-08-19

纳税人所属地

深圳

问题内容

企业与自然人今年8月份签了借款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08-23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明确规定“借款合同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

因此,企业与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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