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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局:新印花税法后签订租赁合同中补充协议还需要交印花税吗?

办件标题 请问,新印花税法后签订租赁合同中补充协议还需要交印花税吗?

内容

请问,新印花税法后签订租赁合同中补充协议还需要交印花税吗?

办件编号 LYHF20220728 提交时间 2022-07-28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答复内容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规定: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变更后所列金额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感谢您的咨询,再见!。

处理人 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2-07-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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