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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局:我公司是一家中小企业,今年新购置一台单位价值600万元的机器,想了解下固定资产按一定比例一次性扣除政策有没有具体要求?

办件标题 您好,我公司是一家中小企业,今年新购置一台单位价值600万元的机器,想了解下固定资产按一定比例一次性扣除政策有没有具体要求?

内容

您好,我公司是一家中小企业,今年新购置一台单位价值600万元的机器,想了解下固定资产按一定比例一次性扣除政策有没有具体要求?

办件编号 LYHF20220708 提交时间 2022-07-08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答复内容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规定: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企业选择适用上述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享受其他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企业可按现行规定执行。感谢您的咨询,再见!。

处理人 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2-07-08 1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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