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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电子烟的消费税在哪些环节征收?

11-05 电子烟 消费税 我要评论

电子烟消费税

留言时间:2022-11-03

纳税人所属地

深圳

问题内容

电子烟按最新规定需要缴纳消费税,请问:电子烟的消费税在哪些环节征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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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11-04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3号)规定:“

  二、关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

  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称持有商标)的企业。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

  ......

  本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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