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深圳  >  深圳市税务局:外贸企业办理免退税申报,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能否拆分数量分批申报?

深圳市税务局:外贸企业办理免退税申报,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能否拆分数量分批申报?

01-16 外贸企业免退税申报 我要评论

外贸企业办理免退税申报,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能否拆分数量分批申报?

发布时间:2023-01-16 16:16:2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外贸企业办理免退税申报时,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凭证均可拆分数量分批申报。拆分同一项号报关单(21位报关单号)的,需分不同批次申报,并待上批次数据审结后才可以再申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