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公告(深圳市百康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国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深圳今增药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盛乾光电有限公司、深圳市通通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万鼎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源安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0-29 17:40:2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百康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国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深圳今增药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盛乾光电有限公司、深圳市通通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万鼎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源安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的税务违法行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因你单位相关人员均无法联系,《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我局现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详见附件)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文号 |
拟处罚内容 |
深圳市百康电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570022172N) |
深税三稽罚告〔2021〕1009号 |
罚款1570546.22元 |
深圳市国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58560639XM) |
深税三稽罚告〔2021〕1011号 |
罚款141824.84元 |
深圳今增药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192210036B) |
深税三稽罚告〔2021〕1012号 |
罚款949229.45元 |
深圳市盛乾光电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40300398526415) |
深税三稽罚告〔2021〕1000号 |
罚款263184.93元 |
深圳市通通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589168454J) |
深税三稽罚告〔2021〕1017号 |
罚款5458142.06元 |
深圳市万鼎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562776433N) |
深税三稽罚告〔2021〕1018号 |
罚款21731元 |
深圳市源安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MA5DA0YGX4) |
深税三稽罚告〔2021〕999号 |
罚款105578.14元 |
你单位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