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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税务局:我使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选择预填服务申报时,为什么我有劳务报酬但相应栏次却显示“0”?

我使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选择预填服务申报时,为什么我有劳务报酬但相应栏次却显示“0”?

发布时间:2020-06-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信日期: 2020年6月19日 回复日期: 2020年6月19日

来信标题: 我使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选择预填服务申报时,为什么我有劳务报酬但相应栏次却显示“0”?

受理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信内容: 我使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选择预填服务申报时,为什么我有劳务报酬但相应栏次却显示“0”?

处理情况:  大多数人的劳务报酬和稿酬收入比较零散,来源不固定。为便于纳税人更好地理清并确认自己的收入,您需要点击劳务报酬(或稿酬等) ,通过【新增】查询导入并确认本人实际取得的相关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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