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退休再任职人员是否计入在职职工人数?
发布时间:2022-09-08 14: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退休人员依法自社保正式领取退休金的(不包括内部退养等非正式退休人员),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如接受用人单位聘用,与用人单位虽具有劳动关系,但依法不应再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因此,不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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