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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税务局:我司取得该劳务发票后,是否有义务申报该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各位领导好,我司雇佣一清洁工打扫办公室卫生,每月4次,每次100元,月度结算,因此人员没有与我司签订劳动合同,他在税务大厅代开劳务发票,现在大厅代开发票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司取得该劳务发票后,是否有义务申报该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如果劳务合同规定: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那公司是否可以不再为其申报个人所得税?

时 间:2020年4月29日

来源:天津市税务局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劳务报酬所得,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你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应该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20-04-29 09:0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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