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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税务局:企业社保费什么时候开始由税务部门征收?

企业社保费什么时候开始由税务部门征收?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1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自2020年11月21日起,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含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职工个人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养老金中扣缴部分除外),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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