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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税务局:什么情况下无需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

什么情况下无需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

发布时间:2021-03-10 11: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如果您在2020年度是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且2020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1)2020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

       (2)2020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

       (3)2020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的;

       (4)不申请退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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