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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税务局:有网友提问,我公司取得政府部门拨付的科技项目专项资金,请问相关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是否能够享受加计扣除?

有网友提问,我公司取得政府部门拨付的科技项目专项资金,请问相关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是否能够享受加计扣除?

日期:2021.4.19

来源:天津市税务局

[黄橡文] 企业获得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的,如已将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则对应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也不得加计扣除。如将财政性资金作为应税收入处理,其对应研发费用支出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可加计扣除。 [2021-04-19 10:3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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